老旧厂房更新改造是指对年久失修或不再适应现代生产需求的工业厂房进行重新改造和更新,以使其重新焕发生机,满足现代产业的需求。下面农交网小编带来老旧厂房更新改造的规划土地支持政策有哪些?
一、老旧厂房更新改造的规划土地支持政策有哪些?
以北京市为例:
1.建筑规模
鼓励引导将现状低效空间直接转换使用功能,实现建筑规模“零增长”下的内涵转换和功能提升。为解决安全、环保、便利等问题,或根据产业升级以及完善区域配套需求,可配建不超过地上总建筑规模15%的配套服务设施,其设计方案需进行结构安全论证,配套服务设施按照主用途管理。对于增加的建筑规模指标,可在保持区级建筑规模总量稳定的前提下,由区政府统筹研究指标转移路径及办法。
2.供地方式
涉及改建、扩建或改变规划使用性质的更新项目,可按新的规划批准文件办理用地手续。其中,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也可结合市场主体意愿,依法采取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但法律法规以及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有偿使用合同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出让的除外。代建公共服务设施用房并将产权移交政府所属部门或相关单位的部分,按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3.过渡期政策
利用老旧厂房发展5G、人工智能、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以及国家鼓励和支持的新产业、新业态的,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且不改变用地主体的条件下,由区投资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供项目符合条件证明文件,由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出具允许临时变更建筑使用功能以及实施改造建设的相关意见后,可在5年内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从建设单位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计算;不需要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从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出具意见之日起计算。过渡期满及涉及转让的,应按新用途、新权利类型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4.土地价款缴纳
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老旧厂房用地性质调整需补缴土地价款的,可分期缴纳,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50%,分期缴纳的最长期限不超过1年。土地价款全部缴清后,方可办理不动产登记。
5.土地年租制
根据市场主体意愿,采取租赁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租金实行年租制,年租金根据有关地价评审规程核定。租赁期满后,可以续租,也可以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6.作价出资(入股)
根据市场主体意愿,由政府指定部门作为出资人代表,对已取得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可以作价出资(入股)经营性服务设施。作价出资(入股)部分不参与企业经营活动,不负担盈亏,确保土地资产保值。
7.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在不改变实施方案确定的使用功能情况下,经营性服务设施已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依法进行转让或出租,也可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所有权等进行抵押融资。
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实现后,应保障原有经营活动持续稳定,确保土地用途不改变、利益相关人权益不受损。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出租,按照本市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有关规定收取政府土地收益。
以上就是老旧厂房更新改造的规划土地支持政策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