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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税费

    宁波市不动产交易简明税费表


    房屋类型 (个人住宅)

    家庭唯一住房

    家庭第二套

    家庭第三套 (含) 以上住房

    非住宅

    90㎡以下(含)

    90㎡以上

    90㎡以下(含)

    90㎡ 以上

    契税

    1%

    1.5%

    1%

    2%

    3%

    3%

    增值税及附加

    购买不足2年,转让收入不含税价的5.3%
    超过2年(含):免征

    按差额的5.3%征收或按转让收入不含税价的5.3%征收

    个税

    全额的1%或差额的20%
    法院拍卖房屋,按全额的3%核定征收
    赠与的房屋再出售,按差额的20%征收
    转让5年以上并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转让收入不含税价的2%或差额的20%法院拍卖房屋,按全额的3%核定征收
    赠与房屋再出售,按差额的20%征收

    土地增值税

    免收(转让方属单位的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按全额5%核定征收或差额征收增值额*税率(30%-60%) - 扣除金额*扣除系数

    印花税

    免收

    0.1%

    不动产登记手续费

    80元(车位,车库)

    550元

    划拨转出让

    商品住宅用地:基准楼面地价*建筑面积*3%
    拆迁安置房:基准楼面地价*建筑面积*3%
    经济适用房:按甬政办发{2009}8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注:补办出让后,另需缴纳出让金总价3%的土地契税、 0.05%印花税
    房屋所属土地级别,以宁波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核定为准
    附:宁波市土地级别及基准楼面地价表

    商服、工矿仓储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其它用地统一按评估期日的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评估地价的一定比例补缴土地出让金,其中商服用地补缴比例为50% ,工矿仓储及其它用地补缴比例为40%

    土地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住宅用地基准楼面地价(元)

    6903

    6407

    5694

    3608

    2386

    1282

    959

    710


    数据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政府部门公布为准!